盼望着,盼望着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很多小伙伴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
零MM在此提醒:
烟花爆竹小心燃放
今年
我区继续开展
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那么
都有哪些禁燃区域?
违反禁令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一起来看看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一、这些区域禁止(限制)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大丰城区五一路以西、经济开发区祥丰路、金海路以东、通港大道以南、南翔路以北区域。
允许燃放时间段: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在允许燃放的时间段内,提倡少燃放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
下列场所和地点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下列场所和地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医疗机构办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重要军事区域;●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米范围内;●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质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米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二、违反禁令相关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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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热闹的节日
也没有生命健康来得重要
再绚烂的色彩
也没有碧水蓝天来得美丽
移风易俗
从你我做起
来源;大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