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网友曝光大丰区建发集团项目施工地破坏公共 [复制链接]

1#

近日有网友反映,大丰区建发集团项目施工地,工程施工损坏道路大面积的绿化,严重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市容市貌!具体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的。

网友曝光

东方汇贤居西大门路西,有部分成年树被挖躺倒在地、有些树被拦腰折断,不知道是不是开发商所为,还是其他什么部门的行为!此条路上的树已栽种多年,形成景观带,希望绿化园林管理部门出来过问一下,道路栽种成年树木什么原因被挖?有没有相应手续,是个人行为、还是开发商为了宣传广告私自毁坏成年树木?这种为达到目的毁坏道路绿化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相关进展进展

前几天曝光了东方汇贤居西门对面的绿化被挖,吃瓜群众对此反映褒贬不一、有赞成的,有反对的,也有帮开发商说话的等等。无可厚非,作为市民要有公德心、对一些损坏公共资源的现象应敢于发声!那些漠不关心、与已无关、熟视无睹、事不关己,或者是冷眼看客的大有人在,但是如果侵犯了你自家的利益呢?所以做人不要太自私,默认就是帮凶、更是一种犯罪!少扯闲话说重点,这种挖树行为就是开发商所为!不光是挖树、现在还占用道路和盲道,更影响市民出行。在被封的近米路段,槐树挖得剩一棵,被挖的还有香樟树。施工地不仅占道经营,其设置的展合不合规?相关部门,市民需要你们的声音,更希望看到你们的身影,还市民正常出行!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据网友所述,在被封的近米路段、槐树被挖得剩一棵剩,其中还有香樟树。这不仅仅是破坏了城市形象,更严重违反《城市绿化条例》!

据了解占道施工需要向当地交通运输委员会进行申请,如若没有获得许可而擅自占用交通行道,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建发集团项目施工地,占道封路,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希望大丰区住建部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管部门联合调查该项目施工地,对于蓄意破坏城市绿化树木、占用公共道路等现象,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恢复原样,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给周边市民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以及美丽的绿色、城市环境!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