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发钱啦!
大家准备好,注意看咯。
年度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
即日起开始申报,
符合条件就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在宁波创办小微企业(任法定代表人)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
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是指教育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等各类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或在校生。
符合年度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条件(详见甬两创办〔〕6号文件)而未申报的,允许进行一次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助标准
对申报时企业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1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程序
①申报时间为3月1日—3月23日,逾期不受理;申报地点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②区县(市)经办机构于4月2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所在地两创办审核盖章后的《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和其他申报材料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经复核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将补助名单及《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报市两创办确认同意后,在市两创办和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③市两创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双创项目补助申报进度统一下拨补助资金,对因企业帐户冻结、注销等情况导致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取消补助资格。
四、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名录
区县
(市)
经办机构
详细地址
联系
电话
海曙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6楼15-18号窗口
江北
江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江北区槐树路88号人才服务办公室
镇海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5-10号窗口
北仑
北仑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北仑区长白山路号3楼8号窗口
鄞州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鄞州区钱湖南路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号窗口
奉化
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奉化区南山路号办公室
余姚
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余姚市阳明西路号(原大丰行政楼三楼)
慈溪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号4楼办公室
宁海
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海县梅林街道职教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四楼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象山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象山县天安路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
保税区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47号窗口
大榭
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号大榭管委会东楼西大厅1楼31号窗口
高新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高新区广贤路号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
东钱湖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钱湖玉泉南路号1楼9号窗口
杭州湾
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湾新区机电路号室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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