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有网民在麻辣社区发帖称,自己最近打算在成都买二手房,但不清楚具体的购房政策是什么,“咨询了几家中介都说法不一”。1月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对成都购房政策作了简要说明。
该网民在帖文中写道,他家现在的情况是:他和他老婆是外地户口,他名下自贡老家有一套房,他老婆17年在大丰购买一套房,且两套住房均70年产权且有贷款,目前想在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路买一套二手房,两人成都社保均满两年。
该网民表示,自己在城区咨询了几家房产中介,但对他现在的情况说法不一。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能否卖掉其中一套房来成都市买,算二套房吗?还有就是大丰有一套房,还可以在成都买房吗?”
收到网民咨询的问题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1月7日在麻辣社区对此作出回应。
回应表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17号)的规定,成都各区(市)县的新房购置条件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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