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拓亮投资渠道,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我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社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拟开发高标准农田5.2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0.41万亩。
社会投资主体负责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项目工程实施,项目验收直至取得产能指标和耕地指标确认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工作。
三、合作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投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企业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他合作条款见项目合作文本。
四、社会投资主体数量及准入条件
拟确定社会投资主体1个,其准入条件为:
1、具有农业农村社会投资资格、并有实施类似项目且通过验收的企业法人。
2、同意在常宁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具体承担项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没有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4、企业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投资能力。在正式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须缴纳保证金万元。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资料:投资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递送资料),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7日内。
3、报名
联系人:*小南陈三毛刘毅
联系(陈)(刘)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文章来源: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本期编辑:廖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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