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残联厅函[]号)要求,自年10月31日(国发[]52号文件)颁布之日后,注册登记不满三年且从业人员小于等于20人的小微企业,从年1月1日开始,可免征残保金,并每个小微企业仅可享受三个年度的免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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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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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