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法院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选调职位名称
选调人数
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法官助理(审判)
3人
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法学类
不限
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法官助理(执行)
2人
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法学类
男性
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选调程序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发布公告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政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报名。2.报名时间:年1月18日至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常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室)。联系人及联系贺运华刘锦璇.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和照片电子版;(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8)其他证明材料。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无法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6、最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院*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