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找钱,给你找钱,别走,给你找钱。
不要不要,我是那差钱的人么,不差钱。
每次看到小品《不差钱》,总是能让人捧腹大笑,在现实生活中也演绎了一回“变形版”的《不差钱》,但这次《不差钱》却酿成了严重后果,被告人王某1、王某2犯故意伤害罪,被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年4月20日22时许,酒足饭饱的林某到某超市买烟,付款后便离开,随后王某1、王某2追出超市,要给林某找买烟剩余的零钱,喝了酒的林某声称自己不差钱,不肯收超市找的零钱,王某1、王某2将零钱交给林某后向超市后门走去,酒后的林某硬是不肯收,便到超市后门追逐王某1、王某2,并口出脏话,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一时气愤,随后在超市后门附近拳脚互相殴打,致林某左侧第6、7、8肋骨骨折。经鉴定,林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1、王某2被传唤到案,二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此案经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1、王某2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被告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二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鉴于王某1、王某2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根据王某1、王某2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决。俗话说:小酌怡情,大酒伤身。酒精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还易麻痹神经,致使自己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该案中,原本是一起店家不昧购物者零钱的良好行为,却因酒精作用下购物者的不理智,不肯接受商家的好意,并且态度恶劣,与他人发生口角导致了自己受伤,且因一时的冲动也令店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与他人发生口角不要过于情绪激动而做出偏激的行为,控制好情绪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严重后果,但因冲动的行为而造成他人伤害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