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年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会计7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24日至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会计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毕业生”,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于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