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国家和人民安全的守护者
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离不开
广大公安民警的付出和奉献
然而在正常执法执勤过程中
遭遇暴力抗法、辱骂殴打
甚至打击报复的事件频频发生
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入刑
为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撑腰”
谁成想,袭警罪刚施行没几天
大丰一女子因“袭警”被刑拘
成为盐城以身试法“第一例”
要知道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是
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容侵犯
一旦违反,严惩不贷
3月13日晚
万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博
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当场查获了正在*博的骆某某等人
民警按规在清点*资、核查人员身份时
骆某某妻子臧某某听闻丈夫*博
情绪激动,企图冲入现场
维护现场秩序的辅警要求臧某某
停止冲撞,配合执法
但臧某某不听劝阻,继续大声吵闹
听到吵闹声后
执法民警极力控制现场事态
依法告知臧某某其行为
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对其进行劝阻并带离现场
在此过程中,臧某某拒不配合
并用右手殴打民警面部
致使面部软组织挫伤流血
事发后的打人者臧某某不以为然
声称回头跟民警打个招呼道个歉就好
没什么大不了的
直到被刑拘以后
臧某某才意识到
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经相关部门介入
对事件进行认真核查
目前,臧某某因涉嫌
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日起,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害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试法。
往期回顾
央视聚焦
《今日说法》连续两天“点名”大丰警方,快来围观!
当国庆遇上中秋,蜀黍给你不一样的守护!
近期热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