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万宁市万城镇人民政府发布《万宁市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棚户区改造调查通告》指出,按照工作计划,万宁市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进入入户调查阶段。
万宁市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棚户区改造调查通告万宁市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住户,万宁自来水公司、万宁供电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改善广大住户居住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市民住房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按照工作计划,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入户调查工作是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依据,是维护拟征收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要求。为详尽调查登记各拟征收房屋现状及产权人的安置需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恳请各拟征收房屋产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调查工作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查范围:食品厂、印刷厂、林业局等周边小区棚户区改造四至范围为:1.印刷厂、林业局周边区域:北至西门西街,东南邻新陶小区,西南邻万宁水库左灌汰渠,西至林业局小区西围墙。2.食品厂区域:东北邻万宁水库左灌汰渠,南邻城南大道,西至食品厂西围墙,西北邻万明街。以上具体按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图为准。二、调查事项:本项目红线规划范围内涉及到产权人(食品厂居住在厂区内已审报安置房的职工除外)的建(构)筑物面积、结构、建筑年限、公摊面积、地上/地下管线、安置房回购需求(内客包括:户型、面积,结构)、拟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等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数据资料。三、登记期限和注意事项:在调查范围内涉及到的建(构)筑物的单位及个人,请在年7月12日正式入户调查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户籍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件、营业执照等相关的合法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待调查工作组入户调查时收集,以便进行产权核对。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涉及单位请于调查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联络人处,如逾期未报送,产生不利后果自行承担。提交材料的方式可为:1.调查人员上门调查时提供;2.预约调查人员上门收取;3.户主不在本地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手续;4.因故联系不上的,采取证据保全的方式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四至户主签名确认:摄影、照相等形式)。四、实施单位:调查工作由万宁市万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