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盐城市大丰区市民陈玥拿着一只纸箱送礼送到大丰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还真的把这礼品收了,这到底是什么礼品。
23日晚上6点多钟,大丰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有一位市民陈玥抱着一只纸箱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接待了陈玥。原来当天下午陈玥的家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这只“大鸟”在路边上好像受伤,“大鸟”站在哪里一动不动好像受伤了,陈玥的家人看到大鸟很可怜就抱回家准备再交给警方,这时陈玥下班回家听家人听说捡了一只大鸟上前一看好像是一只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陈玥通过手机一查还真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立即揣起纸箱送到大丰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交给民警。随后派出所民警联系了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到派出所进行处置。
这只“大鸟”在森林警察手上很听话,好像知道有警察要救它。经过民警仔细的检查,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森林民警告诉记者,这只鸟叫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翅膀宽有70几公分左右,约几公斤重,一对大眼晴炯炯有神。
这猫头鹰为什么会落在路边还要带回请鸟类专家进一步检查,等适合的时候再放归大自然。24日上午记者接到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副大孙飞拍来的视频,经过专家检查这只猫头鹰没有什么大病,合符放飞条件于是在24日上午将猫头鹰带到野外放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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