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安排,现就我区年教师招聘面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1.参加资格复核考生范围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在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的规则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核时间
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8:40-11:30,下午14:40-17:30)。
3.资格复核、缴费、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大街3号)。资格复核人员统一由大丰区金丰路初级中学(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路3号)进入资格复核地点。进入时,请佩戴口罩,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大丰区教育系统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执行。
4.资格复核内容及方式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携带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元(现金)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1)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
(2)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须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丰区教育系统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核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核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通过电子邮箱(dfjyjzz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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